关于 深圳保全鑫泰
深圳保全鑫泰婚姻调查有限公司 取证人员需要高素质、服务水平一流的取证人员,公司有一批由资深律师组成的专业顾问团队。他们熟悉这个行业的工作程序,同时他们有着相关行业的多年经验。在各个方面客户都不用担心,我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案。
深圳保全鑫泰办案口碑与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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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长私人热线: 1372868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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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调查
 民间调查机构婚姻调查的方法和过程必须是合法的,否则收集到的证据将无法向法院提交或被采信。
  证据效力:偷*拍*偷*录或者说*跟*拍*跟*录的的证据,只要确实是合法夫妻的委托,并且不进入其他人私密空间,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一、婚姻调查取证 
 
1.发现婚外情、婚外性、婚外恋的线索,搜集有效的协议离婚证据。 
 
2.查找非法同居或者约会开房地址,协助报警抓现场及现行,取得司法证据。 
 
3.重婚及私生子调查。
 
二、夫妻共同财产保全 
 
1.调查共同财产下落。(法律途径) 
 
2.非法隐瞒及转移财产调查取证。(法律途径)
 
三、第三者调查的内容 
 
1.第三者姓名、居住地址、工作单位。 
 
2.第三者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3.第三者其他身份背景资料。 
 
四、婚前对象(未来伴侣) 
 
1.婚前对象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等信息。
 
2.婚前对象的学历品行、婚恋历史、有无前科等。
 
3.婚前对象的其他身份背景资料。
 
五、婚姻挽回的相关措施 
 
1.寻找对方下落。 
 
2.婚姻分裂原因分析。 
 
3.调查对方对挽回婚姻的态度和要求。 
 
4.挽回婚姻的方案设计及协助实施。
 
六、协助解除婚姻关系
 
1.脱离不幸婚姻的方案设计及协助实施。 
 
2.根据配偶的身份协助协调谈判,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3.提供法律援助。 
 
《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1、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查主要包括婚前行操和婚前财产两个调查项目。
 
2、配偶行为调查:当事人想要知道配偶的日常行为或者想了解配偶是不是有外遇行为,此时可以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实施配偶行为调查。配偶行为调查也可以称为夫妻忠诚调查。
 
3、外遇查找调查:当事人发现配偶有明显的外遇倾向,想要了解第三者的身份背景等相关信息所委托的调查项目。
 
4、外遇查证调查:当事人确定配偶有明确的外遇对象,可以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收集配偶*婚*外*情证据。
 
5、离婚综合调查:出于离婚的目的,委托私家侦探一次性作出全程调查,是配偶行踪、外遇查找、外遇证据、财产证据等相关项目的合并调查。
 
   只要您能提供一点点可用的线索,我们便可以通过百般的努力告诉你他(她)是谁......在哪里......在做什么.....以及您想知道的相关背景,相关资料和您的任何猜测怀疑,隐忍可能会让您走入歧途!只有调查取证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出现家庭问题的原因不外乎婚*外*情、包*二*奶、重婚等问题,这些问题或许正在危害着您的身心,但又无可奈何。因此深圳保全调查将竭诚为委托方提供有过错方的非法婚外情(恋)行为的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录像、文字凭据及*行*踪调查报告等),作为法庭进行判决或调解案件时所需要及可以采信的确凿证据。
 
  针对婚姻不忠、重婚等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从而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维护您婚姻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会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科学严谨的进行调查取证,竭力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婚*姻*调*查重点调查婚*外*情、三角及多角恋、重婚行为的取证、婚前行为调查,可根据需要进行室内外影音拍录,以达到法院采用的证据标准,同时配合调查人员行踪、寻人查址、寻找证物、心理援助、法律咨询、挽救婚姻,本公司同时有相关的婚姻律师可以更好的指导客户进行婚姻赔偿调查取证,更好的维护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1.调查取证被调查人的非法同居现实资料 ,采用合法手段采集你想要的资料。
 
2.调查取证被调查方隐瞒财产情况资料,可以调查其所有资产。
 
3.调查了解被调查人的日常行*踪和与人来往的任何情况。
 
4.调查您或您的家人的网上恋情,告诉您荧屏背后的另一方的最真实情况.
 
  本公司对"婚*姻*调*查取证"项目专业擅长,在高效,保密,合法的基础上的给客户提供最真实的情况,并最大程度地考虑公司和客户双方的利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同行中已有较高的声誉,并取得了很好的业绩!欢迎困惑中的您能找到我们!
 
   附:2001年4月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中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第四十六条 规定。该规定提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 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一规定是在充分考虑我国 婚姻家庭现状,为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而做出的,对制裁离婚过错者,保护 无过错方,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人身、精神权益,具有重要的立法意义。依照四十六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于“无过错者”,有过错者 是无法请求和获得赔偿的。
 
  在审判实践中,确定婚姻家庭关系一方有无过错并非 易事。在婚姻家庭中,一方有可能因为另一方的虐待而产生婚外情,也可能因为 另一方不关心而产生婚外情,也可能因为另一方懒惰、游手好闲、好逸恶劳、赌 博恶习、小偷小摸等产生婚外情,还可能因为另一方婚前的性行为而产生婚外情, 甚至还可能因为对方有了婚外情而产生婚外情。在这些情况中,出现重婚、同居、 虐待、遗弃等固然是重大过错,但仅仅因为不关心、懒惰这类相对较小的过错就 失去损害赔偿请求权,甚至被重婚者、同居者、施暴者以此作为抗辩,使受害者 赔偿请求落空,这不能不说有失公允。